近日,360更新了360联盟申请解封标准。360方面表示,违反“360搜索联盟规则”而遭封禁的站点,可在封禁期后通过邮件的形式申请解封。那么,哪些行为会遭封禁、封禁后又该如何处理呢?
违规行为说明
1.自己点击
重复手动检索、自行点击,煽动他人检索、产生点击。
2.强制点击
以资源交换为条件,强制用户点击;或无休止弹出搜索结果窗口。
3.程序点击
通过程序或脚本模拟用户的点击,自动化点击和检索产生工具、第三方产生或检索(例如付费点击、自动浏览、点击机,代理服务器IP点击,假IP点击,相互点击,自动刷新)。
4.PV异常、广告展现异常、教他人如何刷量等。
封禁规则说明
第一次封号的网站,封禁时长为1个月。
第二次封号的网站,封禁时长为1个季度。
如果网站被封禁3次,那么很遗憾,360搜索联盟将永久取消您的合作资格。
如何解封?
申诉邮箱:lianmeng@ex.360.cn
如果过了封禁时间,还可以将需要解封的账号和解封资质发送到 lianmeng@ex.360.cn
为避免发送的邮件被忽略掉,建议站长把邮件主题写成“申请解封”,待审核后可解除封禁。
注:解封账号有2周测试期,测试期内不予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