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的互联网广告法将在明天9月1日实施,但现在所有的搜索引擎已经开始改动,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商业推广更名为广告!
百度的通告:
尊敬的百度联盟会员:
您好!
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将于9月1日生效,再次提醒您于2016年8月31日前进行以下升级、自查工作。
1、通过联盟平台常规接入的会员(在平台获取JS投放代码,由联盟负责广告渲染),联盟已统一添加“广告”、表明百度来源的标识(外部DSP所提供的广告除外),您无需进行升级。添加效果如附件一。
2、通过XML、ASP、非程序化交易等媒体负责渲染方式接入的会员,请参照附件二,于8月31日前完成“广告”、“百度熊掌”图标的添加。您也可使用自己更原生的设计来表达“广告”字样、来源为百度。
3、联盟广告已有的关闭按钮,禁止遮挡、更改;
4、禁止修改广告展现形式,例如将嵌入式广告位改为悬浮、弹出式。
百度联盟要求成员在8月31日前对照完成自查、升级。
不过百度除了广告两个字外,推广的与自然排名的网站没有明显的区分,仍然还是有误导的可能,看来升级还是诚意不足。